商家入驻



商家入驻请认真阅读入驻协议

您即将使用网站商家账户注册服务,您在使用网站服务前请仔细阅读、慎重考虑本《使用须知》(简称“本须知”),尤其是以加粗或下划线方式显著标识的文字,您点击“下一步(以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或继续认证环节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须知内容。

1、您确认,您在申请入驻网站平台之前,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须知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同意遵循本须知的所有约定以公示于网站开放平台及其关联方平台的各项规则及其之后可能调整的规则。您进一步知晓并同意,网站及其关联方有权依法更新、调整网站平台规则如您不同意接受调整后的规则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网站提供的商家服务并停止在“网站平台”的店铺管理和经营,并依法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服务声明。网站开放平台规则是指标示在“网站平台”之上的,与商家管理、经营有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家手册、商家后台公告、商家帮助中心等。您有义务遵守网站开放平台规则及其关联方平台所发布的规则.

2、您知悉并确认,您在使用本入驻服务及后续签署具体品类协议的过程中,需要提供您真实的身份信息,比如营业执照信息、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等,网站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基于公司、个人资质、移动电话号码等进行真实身份信息验证核实。若您提供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经营信息等)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等,则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同时,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您声明,您在同意接受本须知时,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须知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并停止注册后的一切操作。

4、您通过手机号及验证码完成入驻第一步后,即可获得使用网站商家后台部分系统的权限,但不包括商品管理-添加新商品、我的店铺-店铺设置和品牌管理等经营权限,网站有权根据业务规划调整或取消您的权限,具体请以网站系统通知和设置为准。

5、您知悉并同意,您只有在完成网站入驻全流程并与网站签署正式平台服务协议后方可根据网站平台服务协议约定成为网站商家,具体请以网站入驻流程通知为准。

6、您保证不将从“网站平台”获取的任何数据用于本须知、相关协议、规则约定以外的用途,同时保证未经网站许可不得擅自获取、使用、传播“网站平台”的任何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用户信息、支付信息、网站其他用户展示于“网站平台”的信息等。

7、本须知及入驻协议等的签署并不代表网站给予您任何授权,未经网站书面授权您不能使用包括网站商标在内的任何网站及其关联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网站有权要求您立即停止侵权等行为并赔偿网站全部损失,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8、您知悉并承诺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抢先申请或注册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等)信息,如果您违反此条款,您承诺该违约注册的知识产权归网站所有,承诺无偿将该知识产权转让给网站,承诺配合签署转让文件并承担转让费用、办理管理权转移。您此等行为给网站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您应予以全部赔偿。为明确含义,抢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您知悉的网站尚未申请注册的信息;2)网站已申请区分表某类商品服务上的商标注册,但未在区分表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的信息;3)网站已申请一种知识产权,但尚未在其他种类知识产权权利上申请的信息;4)网站已在一国申请,尚未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的信息;5)以上信息包括抢注相同的信息,也包括抢注近似的信息。

9、您保证不得对任何网站系统或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不得开发与网站系统或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平台)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非经网站或网站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任何由网站系统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软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纠纷与网站无关,违反本条款的,网站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内容。

10、您保证在使用网站平台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采取欺诈及虚假宣传、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11、未经网站另行书面许可,您不得将本须知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您聘请的第三方代运营公司的一切行为均视同为您亲自实施,由您承担全部法律后果;您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您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单独解决,不得影响到网站及网站其他用户的权利。

12、如您或您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关联、管理人关联、负责人关联、运营人员关联等人事关联、财务关联、经营关联)未按照约定向网站支付任意一笔应付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使用费、技术服务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则网站有权通知网银在线冻结您的钱包账户(如有),并有权通知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自您的商家钱包账户中扣除,如余额不足抵扣的,则网站有权自网站及其关联方待向您结算的任意一笔款项或您交纳的任意一笔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网站平台”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网站有权单方终止向您提供的一切服务,且有权继续向您追偿。

13、您保证不得做出任何违反中国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且可能给网站带来损害(包括商誉的损害),否则视为您严重违约,网站有权暂停向您提供服务、暂时关闭商家后台管理账户、通知网银在线冻结商家钱包账户(如有)、终止合作等措施,且网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您因此给网站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14、如因您的行为引起任何投诉、举报、舆情事件、行政机关的调查或法院诉讼等情况,您应及时配合网站处理,提供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所需的全部资料信息,如因上述事项给网站造成损失的,您需予以赔偿,并应自担费用采取下列措施,以保障网站的利益不受损害。

15、关联方:本须知中亦称“关联公司”,对于一个非自然人的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或其他实体)而言,指其通过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安排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被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之同受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或人士;对于一个自然人而言,指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具体包括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及该自然人或其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实体。为本定义之目的,“控制”指在该实体中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 50%的股权、权益或表决权,或有权委派或指定该实体的多数管理层或多数董事、或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对该实体的运营具有实际决定权和控制权(包括通过 VIE 控制)。

海南省弘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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